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
作者:宏大保安 更新时间:2016-03-15
1.0 目的
规范保安员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(火警、火灾除外),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,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2.0 适用范围
适用于保安服务辖区范围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(火警、火灾除外)。
3.0 职责
3.1 保安主管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3.2 保安班组长负责落实保安部主管下达的命令,具体处理突发事件。
4.0 程序要点
4.1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。
4.1.1 快速反应原则
a)当值保安班(组)长接警后:
——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;
——1分钟内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。
b)保安主管在当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:
——4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;
——1分钟内对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。
c)保安主管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,10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。
4.1.2 统一指挥原则
处理突发事件由主管经理负责统一指挥,特殊的情况下,由保安主管负责统一指挥,保安部班(组)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。
4.1.3 服从命令的原则
保安班(组)长需无条件有从保安主管的命令,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作详细记录。
4.1.4 团结协作原则
在保安队作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,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,紧密协作,配合保安队处理好突发事件。